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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遇到一個令人心痛不已的事!!
上個月某退休的派出所所長介紹一位客戶男性55歲,車禍傷到腦部,智力退化到約3-4歲左右,會哭鬧,只纏著老婆,餵飯、大小便…都要老婆。
因為會不定時哭鬧,所以小孩也都搬出去了,送到安養機構都不到兩天就被拒收。
了解後是被酒駕通緝犯逆向撞上的,她除了忙於照顧老公,往返醫院就夠勞累了,(讓我想起我照顧我爸時)跟她說明可以申請理賠,她不相信,她說對方是通緝犯都被關了,就算告贏了,能拿的到錢嗎?還要請律師,那來律師費!
我跟他說可以跟強制險的特別補償基金申請理賠最高200萬,不包含20萬的醫療,她瞪大眼睛看著我說不可能。
沒關係妳說不可能,那就交給我辦吧!這中間不收取任何費用,只有理賠金下來我們才收取,她:真的嗎?連律師費都不用,我:所長在這,我能亂說嗎?而且妳們是中低收入戶,我會跟公司爭取優惠!
該案共幫她申請180多萬理賠金!
我也是車禍受害家庭,因為不懂,所以沒獲得該有的賠償,我只希望能幫助這類的家庭走出困境!
就算和解也有機會重新申請理賠?
如果你們身邊有這類的人,歡迎免費諮詢,讓我們一起幫助需要的人!
感謝版主,讓我們一起幫助更多人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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